更新时间:2022.06.12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要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要扩大到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单方承租人不一定能够解除合同。在我国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的话,就可以共同地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其次,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单方承租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权利,单
租赁合同承租人违约的话,出租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这时候当承租人出现了违约的行为,出租人当然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解除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2,双方对于租房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此外还应当写明合同解除的原因,合同解除的时间; 3、第三部分就
解除租房合同的,应当根据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处理。租房合同被解除后,合同还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租房合同因违约而解除的,解除权人还可以请
不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不付租金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不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延迟履行主要债务。那么此时,甲方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其付租金,如果租房人仍不付租金的话,甲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一方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首先,一般情况下,合同因解除而溯及既往的消灭,尚未履行的债务免于消灭, 已经履行的部分发生返还请求权。但是租房合同为继续行合同,合同解除无有溯及力,也就是说,不得请求房东返还已经支付的租金。 其次,解除了合同,自合同解除时尚未履行的债务被免
包租公司违约,房东一般不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可以追究包租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包租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
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个法条的意思就是双方在合同中不能约定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那一部分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合同无
合同无效,也就是合同自始至终都不能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不需要解除合同,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善意的合同
租赁别人的公租房,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参考相关的租赁合同范本,根据租赁方和承租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做必要的调整。租赁合同的内容包含了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金标准等必备的条款。此外租赁合同之中还应当尤其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明确房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