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在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有三项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 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
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收养孩子的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
涉外诉讼的原则有适用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司法豁免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当事人民法院提供统一的语言审理的原则等。法律规定,外国律师不能以中国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遗产的分割原则有: 一、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二、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三、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四、物尽其用的原则; 五、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六、其他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是: 1、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2、合并原则。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遗产分配时有以下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份额均等原则; 5、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6、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7、适当照顾的原则。
涉外诉讼的原则有:任何属于中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经中国法院依法审查和承认,才能在中国领域产生法律效力;适用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司法豁免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当事人民法院应当提
公司设立的原则主要有许可设立原则和准则设立原则。我国采用许可设立原则,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许可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行政强制的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衡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以及救济原则。若违反行政强制行为违反上述原则,则极有可能为违法行政行为。
企业兼并的原则如下: 1、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2、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3、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守的原则: 1、公平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