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进行清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则让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
债务不属于合同纠纷,两者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债权是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权利就是
结婚之后买房,房屋也有可能是个人财产。结婚之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就是男女双方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等形式明确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个人财产的,那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第二是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买房屋,并且将该房
离婚纠纷中,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无疑是最大的争执焦点。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一,婚后以个人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
个人债务离婚时,仍由个人负责偿还。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付的
婚前的个人债务,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负债方自行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都不需要约定该笔债务的处理方式,因为是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只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如果债权人向双方都主张权利的话,只需要由负债方自行
夫妻个人债务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那么是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否则就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第二,一方在婚后所负的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
离婚时,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由欠债一方独自偿还,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那么,要如何判断某笔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该确定该笔债务是由夫妻共同负债
首先,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但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个人财产,且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则该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但是,之所以认定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是因为我们自然地推定婚前债务系用于一方个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