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
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现在的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连带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未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承担的与本条所指主债务人间承担的连带债务并不相同,并不能因为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具有涉他性就认为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具有涉他性。而且,由于连带保证人承担的债务具有独立于主债务的特性。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3年,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连带债务诉讼中断的相关法律是,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会导致以下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