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是: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需要公证才有效力,公证与否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前提条件,只要协议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协议办理。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是自然人,而受遗赠人的范围则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员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约定,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并据此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是: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协议。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
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但遗赠扶养协议应为财产合同而非身份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不是“过继”、“收养”等身份协议,而是一种财产性合同,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债务关系而非身份关系。合同内容以“扶养人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以及继受被扶养人的遗产”为主要内容,其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时不需要进行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
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尤其是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立的老年人的权利,使其得以安享晚年,老有所养而制定的。同时,它也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继承权和扶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制定的。在全国各地,经常出现老人虽有子女,但由于种种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但是为了便于将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
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期限限制,但是接受遗赠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在此期限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继承,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生前负有承担被继承人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遗赠没有前提条件,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就可以依据遗赠书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的一种。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