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建设工程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互相享有权利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按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发包人、承包人互相承担义务、互相享有权利。
不属于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
缺陷设立公司的常见情况有: 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伪造他人签名取得公司登记、冒用他人住所作为公司住所等; 2、发起人资格受限,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属于公益性社团组
第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申请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第二,如果验收后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验收仍然是不合格的,承包人提出申请支付工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制;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诺成合同是基本原则,实践合同需要由法律明确作出规定。
安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标准内容有: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根据约束性划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根据内容划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根据属性划分为技术标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