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 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免除,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范围、建设工期、施工期限等。
遗嘱有6种方式,具体如下: 1、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3、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5、口头遗嘱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重婚的形式包括: 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该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承担下列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承包商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和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有缺陷和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 3、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案件的专属管辖范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使合同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但因违背了专属管辖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在诉讼中,当事人也不适用
1、因建筑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一般情况下就选择建筑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诉讼状即可,因为这样一来也便于法院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对建筑物展开详细的调查。 2、不仅如此,其他关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我们最好都选择不动产当地的法院起诉,关键还是便于法院的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合同双方或一方不具备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满足以下合同解除的条件就可以依法解除: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合同可以解除; 2、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 3、发生因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定解除事由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