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赠予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遗嘱继承是指根据遗嘱人生前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礼物是给人的,也是指给人的; 2、赠与继承是两种常见的方式,但两者也不同。房屋赠与可以随时发生,继承只发生在房产所有人死后; 3、房屋赠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 3、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
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继承的不同: 1、婚前财产,财产的全部份额都属于遗产,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2、婚后财产,先要区分财产中哪些部分是被继承人的财产,哪些部分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的规定,
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不可能出现在遗嘱继承中,因为被继承人不会将财产分配给一个已经去世了的人。
代位继承人不是一定一定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一定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特征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后是可以再转继承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和父母。代为继承人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这时候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