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前提是其达到了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有以下犯罪构成要件可能构成为运输毒品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应当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主观
我国《刑法》并未有暴力取证罪这一罪行,只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是一种犯罪形态,指的是在暴力取证的实施过程中或者暴力取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形,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1、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
犯暴力取证罪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 2、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暴力取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犯暴力取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使用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暴力取证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暴力取证时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因暴力取证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因暴力取证造成冤、假、错案的; 4、暴力取证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不是滥用职权罪,应当构成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