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新股东加入只是涉及股份转让事宜,股份转让是原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交易,公司只是涉及股东变更,即实收资本明细科目的变化,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可以以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作为参考。
如果股东是控股股东,则控股股东权利大于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是小股东,则可能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大于股东。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股东提起权利: 一、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分红、优先认购; 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 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
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小股东有查账的权利。小股东也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可以请求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但如果申请查阅的时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