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在离婚案件中,婚姻登记地并不是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向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提起诉讼。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婚姻缔结地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
重婚罪不是由结婚地的法院管辖,应当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则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能不能由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
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的,该地的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不是则没有。
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的,该地的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不是则没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起诉讼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