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不允许转让的房地产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法律限制交易的。
一、房地产转让的条件有: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股权转让价款可以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二手房不能转让: 1、房屋被查封冻结的。 2、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 3、房屋所再地区的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不可以转让的房子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转让转售未经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的。
股权转让价款可以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
股权转让款可分期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款可以分期支付。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公司股权一般不可以转让。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集资房转让约定依法成立即有效,约定对协议双方有效,对集资建房组织方不一定有效。集资建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福利性质的购房,一般不认同以员工资格购房再转手出卖给单位外的第三人。
转让集资房约定对协议双方有效,对集资建房组织方不一定有效。集资建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福利性质的购房,一般不认同以员工资格购房再转手出卖给单位外的第三人。
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