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
合同签订的双方若对于保证合同中的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保证期限: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主债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保证期的,按照其约定确定保证期;当事人未约定的,为六个月。
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约定期限;未约定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准备时间。出借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需视情况而定: 1、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人履行合同义务和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话,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协议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的约定,按照约定解除合同;3、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