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居间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中介人;中介人的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价款;以及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居间可以促进交易,存在量很大,所以,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居间合同标的是一种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才是居间性居间合同目的,报告订约的机会是这种的服务表
居间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5、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达成。
有效合同的构成条件是合同中具备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价款等重要的条款;并且当事人是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的人;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合同。
有效的合同要满足的条件一般如下: (1)合同当事人有缔约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怎样的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
居间合同书的特征是: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居间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有: 1、委托人需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
终止合伙协议的情形有哪些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则于该期间届满时,合伙即归解散。但若合伙合同所定的期限届满后,合伙人仍继续其事务的,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合伙合同。 (2)合伙协议约定的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形: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2、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3、有法
合同解除的后果如下: 1、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有效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是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是合格的;第二,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第三,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或者是社会公德;第四,合同的标的物必须确定的;第五,签订的程序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