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申请法定监护人一般三十日内。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申请法定监护人一般三十日内。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申请法定监护人一般三十日内。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申请法定监护人要三十日的时间。申请监护人资格属于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首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者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是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要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由有关组织指定。对于未成年人,应首先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应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
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方式:一般在其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或者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不服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经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的,会撤销原监护人,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取得证明材料后可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 3、法院经审查确定原监护人不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资格的,可由当事人履行监护权。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要由与被监护人有关的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监护后,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