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交通事故顶罪者,涉嫌妨害作证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本人、顶包者都是需要承担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二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会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基础上,对其自首从轻处罚,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除外。
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孕妇顶罪的,孕妇涉嫌包庇罪,肇事者找人定罪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交通事故自首的认定: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自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先行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算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方面。通常情况下,交警会根据事故各方的过错来认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逸的当事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
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替考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替考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
交通事故自首的认定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