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认定申请要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由用人单位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依照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中“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工伤认定受理后需要从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子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书面
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