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刑事拘留后报捕的时间是拘留以后的3天之内,特殊情况下报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天。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30天。 公安机关报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1、刑事拘留不是都会报捕。 2、刑事拘留后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予以释放。二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三是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3、人民检察院若是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
刑法中刑事拘留报捕期限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报捕不超过七天,最多可以延长三十日。检察机关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被刑事拘留羁押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日。
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后,检查机关会在七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期限,从拘役开始计算,最长为三十七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从一地到另一地作案、多次作案、串通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批的期限可以延长
对于被拘留后的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七日内逮捕,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刑事拘留后的报捕时间最长是30天,一般会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报捕,特殊情况下报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作案或者是流窜作案的,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30天,公安机关报捕后,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7天。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不一定会被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