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来结案。
法院裁定破产是当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其资产仍大予所负的债务,但一时资金不足,其他资产又不能马上兑换为现金用以清偿到期偿务时,而被法院裁决为破产。法院裁定破产须根据公司或债权人申请,依法决定是宣告公司破产还是驳回破产申请。法院一旦作出受理破产
1、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2、管理人通过行使追回权,使债务人财产增加,从而实现债
申请破产的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公司的财务文件以及担保文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
破产重整程序如下: 1、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 3、法院的调查; 4、选任检查人; 5、重整裁定; 6、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效力; 7、重整计划的执行。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以终结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以终结破产程序。我国法律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
公司破产程序是: 1、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产管理人;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5、审计、评估; 6、接受债权申报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
民事速裁程序是近年来我国法院推行的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即对一些简易、小额的民事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它不同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而是比简易程序更为简易、灵活的程序,与英美法的小额诉讼程序相似,两者的产生都是适应社会和司法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