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个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
劳动者在面对争议纠纷的时候,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自己遇到的不公平问题,让自己能够通过劳动仲裁来获得公平的处理。但是在劳动仲裁中却遇到了不公平的情况,仲裁机构处理偏向了公司。
可以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投诉亦或是通过人大投诉,又或者向投诉的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实在不行也可以以该劳动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不公平应该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相关机关接受到投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法院判决不公平的问题,并申请抗诉;当事人认为判决不公的,还可以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投诉劳动仲裁员的,直接向仲裁机构反映情况。 劳动仲裁员,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