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设立遗嘱后可以撤销。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立了遗嘱之后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遗嘱人是可以撤回遗嘱的。
1、关于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我国法律并没有系统的规定,只有《民法典》第二十一条:“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2、遗嘱
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自然人设立遗嘱之后,可以通过撤回、变更等方式处置自己所立的遗嘱,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立遗嘱人是可以自己书写遗嘱的,遗嘱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同时还需要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按照规定,自书遗嘱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订立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1、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能力,成年人以及超过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