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夫妻财产约定只要合乎法律规定则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只要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损害国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这样的约定合法有效,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约定夫妻财产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夫妻财产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夫妻财产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有财产约定的,只要夫妻双方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约定内容不会损害国家以及第三方利益且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且会收到法律保护和法院支持。 如果夫妻双方先前作出的约定由一方不承认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夫妻约定财产满足如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或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等。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议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 2、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由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法律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其中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
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