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及时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交通事故属于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确定。被保险人主张依据维修发票赔偿维修费用的,应证明其所主张维修费用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承担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
国家赔偿复议后答辩状包括的内容有: 1、答辩人的详细信息: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地址,电话。 2、委托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姓名,性别,地址,电话。 3、答辩的具体案由,答辩的意见。 4、答辩状的最后:是人民法院的名称,答辩人及法定代理人的签字或
起诉离婚原告不需要进行答辩,需要按照起诉状诉说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由被告进行答辩。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按照自己提交的答辩状进行答辩。
二次起诉离婚不同意答辩书应书写下列内容:叙述离婚的事由、离婚后的财产权、孩子的抚养问题等。最后,法院还会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有无效果来决定。
交通事故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与补偿金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为照顾解决夫妻间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状况而作出的赔偿或者补偿费。 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
不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肇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