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形态的一种,它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
盗窃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可以立治安案件。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是结果犯。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通常情况下只要求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此时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要构成罪,必须符合相应的追诉标准。对于盗窃案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涉案价值。各地的立案标准大都在2000-3000左右,低于这个标准的就只能算盗窃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数额在一千元及以上的,盗窃预备行为属于犯罪,但对于该预备犯的处罚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盗窃预备有时会与盗窃罪未遂产生混淆,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以下这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1、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2、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标准,即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同时也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
以下这些盗窃行为会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
行为人有盗窃犯罪预备的,同样构成犯罪,为盗窃罪的预备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盗窃罪的,不一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要求前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五年以内再犯的才是累犯。如果盗窃罪只被判处拘役或者前后罪间隔时间已经超过五年,则不构成累犯。
盗窃构成刑事犯罪的判刑:构成盗窃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