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按照平等的比例确定,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法律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
继子女不一定是继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及份额分别为: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因此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分割原则上是相同的,但是可以结合相关情况或者继承人协商决定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但是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才合法有效。放弃继承权的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前述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是指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包括子女是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