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院确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且子女一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一般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与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平均等分;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配偶和子女遗产继承比例一般应当均等。配偶、子女和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具体如下: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适当给与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 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人民法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并列的,没有先后顺序,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 2、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
继承顺序的规定具体如下: 1、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
继承人的顺序是: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按照遗嘱或者遗赠继承的,按照约定的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