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的有: 1、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2、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后遗产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第一继承权的分配比例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配遗产: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应当予以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优先与代为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或者第二继承人也死亡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代位继承。根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是的,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