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说明罪嫌疑人、被告人嫌疑人符合以下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传讯被告人的,取保候审还叫去问话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有可能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日移交检察院起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随传随到,否则,可能会没收部分保证金或全部保证金,严重的会取消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是填空式法律文书,按照提示填空就可以了。其中应该包括下列内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
上诉人:王**,男,汉族,1出生,住汝州市**乡***村*组,身份证号:41048219780405**** 上诉人:王*玲,女,汉族,日出生,系王**之妻,住汝州市**乡***村*组,身份证号:41
1、《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因此,如果法官确实是通知你开庭,而不是通知你拿《起诉书》,那么肯定违反了上述规定。 2、鉴于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
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公、检、法三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分子、被告人能够不逃避相关刑事责任或者妨碍侦查、起诉等相关诉讼活动,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
取保候审与判刑没有直接关联性。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法院还要办取保候审,是因为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再次要求办理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案件在向法院起诉前已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法院要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重新做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