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以下情况能构成缔约过失: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且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1、个人承包企业。个人承包企业能否成为刑法上的单位,应以发包单位在被承包企业中有无资产投入为标准。 有资产投入的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反之,则认定为个人犯罪。 2、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单位。对此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3、境外公司、企业或组织。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过失决水罪一般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因为过失,导致决水,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决水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所有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所谓国家保密制度,是指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
一、过失决水罪指什么(一)过失决水罪的概念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决水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
犯罪未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
过失绝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的一种,它是指行为人过失绝水,引起了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过失决水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
1、虚假诉讼要构成犯罪,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仅仅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该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