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其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我国婚姻采取登记制度,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才被法律所认可。登记之后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两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收益、继承或别人赠与的财产等等。但有个别情况例外,比如说婚前财产产生自然增值,遗嘱或赠与中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等。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应该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偿还不清,那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以后的偿还比例,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但是双方之间的协议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后共同债务夫妻要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
夫妻有共同债务离婚可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原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婚前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清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确用于家庭生活的,也应当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由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对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进行举证,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未经一方同意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所欠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所以离婚后由一方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另一方是没有偿还义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