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有,原告可以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上诉的主体条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都必须是一审当事人。有独
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 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诉,被告的反诉依然可以继续,而不会因原告的撤诉而不成立或终止。
需要。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
对于一审判决完之后,二审是否需要再次交律师费的情形,需要根据当事人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委托合同约定二审不需要再交律师费的,就不需要再交律师费,但如果委托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需要交的,当事人需要根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交律师费
在符合反诉的条件下被告可以起诉原告。提出反诉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者法律上有牵连。
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如下: 1、给付之诉是一种作为之诉,即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给付义务,根据给付时间的差异,可将给付之诉分为现实的给付之诉和将来的给付之诉; 2、给付之诉有实体给付请求权存在;请求权已到期且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或拒绝履行; 3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 3.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比如变更扶养人、离
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如下: 1、给付之诉是一种作为之诉,即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给付义务,根据给付时间的差异,可将给付之诉分为现实的给付之诉和将来的给付之诉; 2、给付之诉有实体给付请求权存在;请求权已到期且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或拒绝履行; 3
被告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原告进行反诉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牵连的诉讼请求。例如,甲对乙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将其打伤的医疗费用。在诉讼过程中,乙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甲赔偿在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的区分为,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给付之诉,又称“执行之诉”。是指民事诉讼中诉的一种。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实体义务的诉讼。一方当事人基于某种法律关系,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发生争议,诉诸法院请求对方为一定给付行为,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