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物权担保债权人有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担保关系中,担保物权人指的是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即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法律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债权人依法享有担保物上设定的物
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由当事人之间自己约定,且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侵权人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 1、区别:担保债权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2、联系: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
债权担保的重要作用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具有保证作用,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的担保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方式。
反担保物抵押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属于物权担保。 是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本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不属于物权担保。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以财产为担保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又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担保物权是通过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担保物权还包括质权、留置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
知情同意权就是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聚合。如果当事人对某事有知情同意权就是说当事人既要知道这件事情为何发生以及发生的后果,又有同意这件事情能不能去做的权利。
担保物权人就担保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债权人可以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