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章程需要股东盖章。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的全体股东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即生效。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是公司组织与行为
1、身份不同。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 2、确定条件不同。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由三种方式决定: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
股东大会的发起人一般是董事会。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且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大会作用: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未满一年法定期限,但存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有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在我国公司法人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机构,也是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有意见和建议的影响,并且对公司章程的重大政策性调整有表决权,只有通过股东会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够执行该决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