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公司有重大问题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解决。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享有决定权,但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内容都必须合法,如果存在瑕疵或者违法情形,则股东会决议无效。关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临时股东大会即临时股东会会议简称临时股东会议,也称特别股东会议,是指为解决公司所遇到的紧迫问题,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邻两次定期股东会议之间召开的股东会议。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不发布公告,股票将处于停盘状态,不能交易。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董事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2、董事原则上不得携随同人员参加会议。确有必要的,应当征得参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看是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要由股东大会决议,则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有: 1、董事人数不合法或不符合公司章程; 2、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3、单独或者合计占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董事会提议; 4、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有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有董事长主持,并提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机构。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法律没有规定提议监事的人数比例,因此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特定主体提议召开等。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 (一)会议筹备阶段: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 (三)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