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及时追认的有效,未追认的无效。不具备处分权的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缺少合同生效必备要件而导致合同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需经具有追认权的人依法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使得该合同变为有效或无效的状态。且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超越代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等需要追认的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中存在着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暂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才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指的是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合同就是无效的。若是补正了的,就是有效的。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以及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