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企业注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注销想要追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该企业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起诉的时候以该企业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三人是某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对该合伙人享有债权,同时又是合伙企业的债务人,对该合伙企业负有债务,由于该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在法律主体上不是同一的,所以第三人不能就前述的债务主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合伙人清偿债务后追偿办法如下: (一)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如果未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约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担;如果既没有约定债务分配比例,又没有约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二)合伙合同约定了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以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为原则。在这个原则基础上,合伙人可以协商选择具体的事务执行方式: 1、由全体合伙人不加分工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2、由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具体执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其对内对外关系中的一些事务处理。一共有四种方式: 1、由一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由各个合伙人自己分别执行合伙事务; 3、由其中几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上述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就自己对合伙企业享有的债务向清算组进行申报。 要按期申报,即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二要如实申报,即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