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
确认合同的无效不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约束,无效合同的效力状态是自成立之日起便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能生效,无效合同不存在成为生效合同的可能。所以,确认合同无效没有除斥期间,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合同的效力。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解除权、撤销权等。按照规定,除斥期间,是不能被任何事情中断的,也就是说除斥期间中止通常是不被允许的。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期限时由对方催告确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撤销权有效存续的期间。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法律上有两种界定,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低价转让给他人,造成对债权人的利益的侵害,那么,在债务人实施这种行为开始五年之内或者债权人在得知自己的利益被侵犯的一年之内,债权人
民法典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规定为: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般情况下除斥期间等同于不变期间,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双重除斥期间就是指该权利受到两个除斥期间约束,比如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就受到短期除斥期间(1年,重大误解3个月)和长期除斥期间(5年)两个限制,其中一个达到条件撤销权即宣告消灭。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
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
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
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除斥期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