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可以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人有: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些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由孩子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承担起监护职责,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按下列顺序确定: 一、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 二、父母死亡的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法律规定遗嘱能指定监护人,但是有前提条件,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如果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
法定监护人可以不只一人,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有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健康或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具体情况是:其 一、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其 二、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其 三、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四、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母亲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由父亲监护。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不能转让,即使转让之后,还是需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只有当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监护人死亡的,才会依法变更监护人。变更之后的监护人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变更监护人,且一般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监护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