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1、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3、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标准: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监护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有: 1、照顾、抚养以及教育被监护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的,监护人应该进行赔偿。
监护人不可以监视被监护人,监护不等于监视,任何人,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无权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亦有隐私,亦有其不愿告诉别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任何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一
关于监护人的义务,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受侵犯;代理被监护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能强行指定。根据法律规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和被指定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能被强制指定,监护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履行监护义务: 1、监护人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不受损失; 3、监护人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 4、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生活进行照顾。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的。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3.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4.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监护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监护义务: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好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保护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不受损失;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有一定的顺序确定的,父母死亡的,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