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劳动纠纷法律常识

关于工伤赔偿条例

更新时间:2022.04.03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律师普法
  • 关于产品质量的赔偿条例
    关于产品质量的赔偿条例

    产品质量的赔偿条例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020.08.09 99
  • 张家港工伤赔偿条例
    张家港工伤赔偿条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和张家港市没有关系,工伤待遇的规定是全国统一的; 和有没有工伤保险无关,只要楼主被认定为工伤,就要享受工伤待遇。有保险的,由社保提供;没保险的,有单位提供。

    2020.01.09 278
  • 雇工受伤雇主赔偿条例
    雇工受伤雇主赔偿条例

    雇工受伤雇主赔偿范围为雇工因伤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2020.07.09 156
专业问答
  • 工伤赔偿条例与工伤赔偿条例之工伤伤残鉴定与工伤赔偿的关系是什么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022-03-04 15,340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赔偿具体怎么规定的

    以下就是琼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的相关回答。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2022-07-18 15,340
  • 工伤赔偿条例是什么,工伤赔偿条例

    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

    2022-08-08 15,340
  • 工伤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工伤条例

    工伤里面没有残疾赔偿金这一项目,残疾赔偿金是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中的赔偿项,如果在工伤后被认定工伤的伤残,工伤的伤残对应有个有点类似的叫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外其他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

    2022-06-13 15,340
法律短视频
  • 工伤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01:13
    工伤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工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因为工伤人员的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人员近亲属的补助。死亡赔偿金只能由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进行接收。接收时,接收人员应该协商赔偿金的份额,工伤死亡赔偿金主要是为了照顾死者的赡养人员和抚养人员的正常合法权益。死亡赔偿金

    6,223 2022.07.04
  • 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怎么赔偿 01:09
    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怎么赔偿

    非工伤突发疾病赔偿由第三人或者雇主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的活动当中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的时候,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的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的人身损害的,则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雇

    2,205 2023.01.04
  •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00:51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

    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和员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

    2,705 2022.04.12
关于工伤赔偿条例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