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
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般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抵押人是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1、抵押人 抵押人即抵押的设定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作担保的人。抵押设定人一般为债务人自己,但也可以由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抵押。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称为物上保证人。 因为设定抵押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设定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
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具体有: 1、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 2、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连续发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
单位所有的房地产可以抵押并且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如果该房地产不得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如果该房地产是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就不可以抵押。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
开发商土地未办理土地证是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因此需先办土地证再办理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
房产抵押他项权利人就是指你这房产是抵押给谁的意思。第二顺位抵押是如果你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的,那么第一个他项权利人的抵押权得到充分履行后第二个他项权利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一宗房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后一顺位抵押风险存在。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以就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