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上海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于1995年9月18日成立。 上海仲裁委员会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本会规则,独立、公正、及时地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批准,并且批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5天。当然,如果这期间存在中止的情形,这些期限是不算在审限内的。如果超过这个最长期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这里的管辖法院指的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被驳回后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诉书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