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离婚协议书是盖民政局的红色公章。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章盖在主页和压页处。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离婚协议和离婚所需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夫妻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盖章确认。
没有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书要盖章的。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加盖机构公章,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
离婚协议书要盖章的。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加盖机构公章,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就具体情况而定。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有下列情况,在效果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
没有盖章的协议,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按手印的,也可以依法成立并生效,是否有盖章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
协议书没有盖章有效。当事人采用协议书形式订立协议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协议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协议成立。
离婚协议书的作用为: 1、作为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的前提性文件; 2、作为离婚的双方分割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3、一旦发生当事人因此约定的内容发生争议而起诉的,该协议书还是法院判决的一份证据。
离婚协议不是要盖章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经夫妻双方签字和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离婚登记备案后有效。 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盖章。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盖章也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