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
取保候审是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因为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当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当公安机关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如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
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
取保候审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是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受羁押,但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外出时应当报告,并保证随传随到。因此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但是要明白的是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受羁押,但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外出时应当报告,并保证随传随到。因此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限制,如果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
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限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失信人员应这样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