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疫情防控暂行规定如下:1、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2、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香管理;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
疫情期间,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门岗制度如下: 1、进入人员必须通过门卫体温测试(体温小于摄氏37.5度)并进行登记; 2、信息登记、车辆管控、执勤值守、体温检测、出行扫码; 3、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广大群众应做好个
疫情防控紧急措施:1、控制传染源;2、切断传播途径。搞好卫生整顿;3、保护易感人群。各级各地应按照病毒传染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实施差异化的精准防治,用好健康码、社区宣传、群众监督等各种手段,从监测预警、宣传发动、排查发现、防疫处置、依法查
疫情停工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我国在疫情期间,企业如果是在停产期间,那么对其职工是要按照基本工资进行发放,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具体来说是:第一,如果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
不会,疫情期间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社会管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刑。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一,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私自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来稳定工作岗位,但公司私自扣工资的,员工可与其协商或者依法向劳动局举报、投诉。
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细化完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
根据当前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综合考虑新增和累计确诊病例数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高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中风险地: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