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不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
婚外有事实婚姻的算重婚罪。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已有法定上的配偶但是与他人有夫妻之实以夫妻相称的行为。 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过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故重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
根据现在婚姻法的规定,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是要以登记为原则,仅仅同居而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关系不算是已经结婚的关系。要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发生了纠纷的话,还是先补办结婚登记比较好。现在来说,就算是同居了很多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
事实婚姻在民法和刑法领域有不同认定。在婚姻法上,自1994年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行后便不承认事实婚姻,认定为非法同居。而根据1994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此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处理重婚罪时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将事实婚姻作为重婚罪的要件,即有配偶的人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除非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且在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其后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正常来说,现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伴侣,但是以夫妻相称的,有符合婚姻实质要件,这种婚姻
事实婚姻可以分割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不一定。判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不是看有没有孩子,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构成事实婚姻需要在1994年2月前已经形成同居关系,满足婚姻的实质条件,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若在上述时间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则不算事实婚姻,在同居期间
在一起几年都不算事实婚姻,只要没有登记结婚都算是同居关系,而与婚姻关系无关。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与同居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 (一)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