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特征有:该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是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了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要件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暴力取证罪,只在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从而来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此罪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行为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了刑讯
暴力取证罪一般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主体要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是一种犯罪形态,指的是在暴力取证的实施过程中或者暴力取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形,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暴力取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当事人是家庭成员;暴力行为包括精神上的暴力和行为上的暴力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有:当事人是家庭成员;暴力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施暴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施暴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