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或者复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申请时,双方应该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1、双方的户口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对于离过婚的复婚的人员,还需携带原离婚
离婚后再领结婚证要带的证件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包括:首先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其次双方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般需要三张,如果没有,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然后需要双方的婚姻情况证明,一般是有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最后还需要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关系并且三代以内没有间
当事人应当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男女双方一方户籍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资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再婚需要带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
再婚不带离婚证不能办理登记,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
登记结婚流程: 1、当事人携带自身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与配偶没有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需要携带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及离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
结婚登记的办理手续是: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的结婚申请;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