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书,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决定是能够中止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或者执行行政处罚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税收保全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但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财物的先行扣押;存款、汇款的冻结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指当事人被行政机关强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吊销许可证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而吊销许可证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惩戒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行政处罚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
行政强制执行前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行政强制执行前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吊销许可证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的定义,强制执行属于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包括代履行,强制征收等手段。
吊销许可证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行政调解书如果已经生效的,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