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反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是否有效,要分别判断。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设立是分开的,如果反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则反抵押合同有效。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反抵押合同的效力。
反抵押合同未登记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设立是分开的,抵押权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 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 1.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有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善意第三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
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有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没有做登记的质押合同是有效的,质押合同生效与否和办理抵押登记无关,当事人没有办理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如果抵押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则有效,只是抵押权未生效。 法律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等情况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未登记合同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